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尺寸偏差:这三个指标决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验方法是什么?

建筑 tuoni 2024-03-28 07:21 22 0

根据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仅要求观感质量达标,还要求结构实体检验合格。结构实体检验主要是对影响混凝土结构安全的具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混凝土强度、②钢筋保护层厚度、③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协助,并监督检验过程。施工单位应编制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在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执行。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结构实体检验中,如果混凝土强度或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验

① 同条件养护试件

② 回弹-取芯法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根据不同强度等级分开检验,检验方法应优先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如果没有获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达标,可以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

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以取日平均温度每天累加达到600℃·d时对应的龄期,但不应低于14d。日平均温度为0℃或以下的龄期不计算在内。

冬季施工时,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以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也可以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情况,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同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确定。

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同条件养护试件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择,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应均匀分布在工程施工周期内;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现场取样;

(3)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合适位置,并应采用相同的养护方式;

(4)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应少于10组,也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组。

每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计算。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0.88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满足要求时可认为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回弹构件的抽取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柱、梁、墙、板,抽取构件的最小数量应按照下表规定,并应均匀分布;

(2)不应抽取截面高度小于300mm的梁和边长小于300mm的柱。

每个构件应选取不低于5个测区进行回弹检测和回弹值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对单个构件检测的相关规定。楼板构件的回弹应在板底进行。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将每个构件5个测区中的最小测区平均回弹值进行排序,并在其最小的3个测区各取出1个芯样。芯样应采用带水冷却装置的薄壁空心钻钻取,其直径应为100mm,且不应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

芯样试件的端部应采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也可采用硫黄胶泥修补。加工后芯样试件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实测值不应低于0.95,也不应高于05;

(2)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超过2mm;

(3)芯样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不应超过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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