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旧居改造小区9年变危房追踪:300多户居民长期无法搬迁

建筑 tuoni 2024-02-26 09:27 96 0

来源丨新华社

12月4日,新华社哈尔滨报道,绥化市明水县的和谐家园小区是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仅建成9年,三幢楼房就被认定为D级危险建筑,300多个家庭不得不在外面租房或寄居亲友,至今无法回到原来的家。“新华视点”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棚改房变成危房,暴露了当地在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缺失。目前,明水县正在加紧推进涉及棚改小区的危房拆除工作,计划在2024年年底之前完成重建。

和谐家园小区的内部情况。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 拍摄“刚回迁两年墙壁就出现裂缝”,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实施强制措施“这个楼一盖好就有问题,刚回迁两年墙壁就出现裂缝。后来问题越来越严重,直到我们搬走。”和谐家园小区的住户刘喜全说。一些接受采访的住户告诉记者,和谐家园小区的房屋质量问题很早就暴露了。有的人的楼板下降很厉害,有的地板不平整高低差达到5厘米以上,有的甚至在屋子里踩一踩就能感受到明显的晃动。“政府没有做好监管,这样的‘豆腐渣工程’居然能通过竣工验收。”一位住户说。记者在和谐家园小区周边看到,整个小区被铁丝网围住,无法进入,里面没有人的迹象。小区由A、B、C三幢楼房组成,A栋、B栋的一层、二层是商业服务区,三层到六层是住宅;C栋的一层是商业服务区,二层到六层是住宅。楼房的一些单元门开着,地上散落着许多垃圾和废弃的生活用品。明水县副县长徐建说,和谐家园小区2010年建成验收入住。2019年7月,收到群众反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明水县委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对小区进行了多次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小区的三幢楼房都是D级危险建筑,属于工程质量事故,建议拆除重建。2021年8月,明水县公安局对和谐家园危房案进行了立案侦查,认定实际施工承包人、相关监理人涉嫌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并移交明水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经查,和谐家园小区总建筑面积20991平方米,总投资约2125万元,共有住户和业户331个。小区的施工单位是绥化市青冈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绥化市监理公司明水分公司。明水县县长邹小宁说,和谐家园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主体是青冈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企业青冈县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冈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赔偿责任主体。2021年9月,明水县纪委监委成立了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时任明水县住建局局长、质量监督站站长以及监理公司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等存在失职失责行为。“政府鉴定危房很快,但后来拆迁一直没有进展”“原本是惠民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在却变成了‘伤心工程’”“4年多了危房还没拆,重建更是遥遥无期”……在和谐家园小区,一些住户指着空无一人的楼房对记者说。2019年9月,明水县相关部门启动了和谐家园小区居民的搬迁工作,拆迁安置补助按照棚改政策执行,补助款由政府先垫付,等问题调查出结果后由责任方承担。在居民等待回迁的期间,对住户每年发放4800元的临时安置费,对商户每年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政府鉴定危房很快,但后来拆迁一直没有进展。”刘喜全说。一些搬出的住户表示,4年来经常到县住建局等部门询问情况,但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据了解,黑龙江省财政厅曾向明水县下达了一般债券资金10103万元,用于和谐家园小区危房解危工作,这笔钱已于2021年9月到位。明水县财政局主任科员程辉说,2021年12月,由于和谐家园小区危房拆除重建项目还没有开工,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将这笔债券资金进行了预算调整,已用于当地的路面改造等公益性支出。预算调整后,县财政将支持危房拆除重建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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