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通告:自10月14日起,中标后不允许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总监!每日须进行人脸考勤!

建筑 tuoni 2024-02-21 11:27 54 0

来自 |各省市住建部门,汇编:度川管理研究室,转载请说明!

截至目前,黑龙江、安徽、山西、江西、辽宁、湖北、宁夏、湖南、海南、广西、重庆、天津、西藏等13个省市区出台了新版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文件。主要规定到岗履责、人脸打卡、人员统一、任职条件。近期又有2个地方发文。

湖南:自2021年3月15日起执行,除非不可抗拒的因素,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撤走项目负责人和总监,每天必须人脸识别打卡。

广西: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项目经理等每天人脸打卡不低于两次,总监代表等人员不得在2个或以上工程项目现场兼职。

海南:自2021年12月14日起执行,中标后禁止变更、撤走项目经理、总监和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每天使用人脸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签到。

辽宁:大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应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夏:自2022年4月7日起执行,中标单位禁止更换和撤走项目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每天必须人脸打卡。

湖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中标单位禁止更换和撤走项目负责人、八大员,所有人员必须到岗、每天人脸打卡。

西藏:自2022年5月15日起试行,中标单位禁止随意撤走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上岗时应进行实名制认证和人脸识别打卡。

山西: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大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获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天津:《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西:中标后禁止更换和撤走项目负责人,所有人必须每日人脸打卡。

重庆:禁止随意更换和撤走管理岗位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安徽:大型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还应获得高级职称。

黑龙江:2023年8月1日起,项目负责人、总监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每日人脸识别+GPS定位打卡。

近日,浙江嘉兴和四川成都也发布了相关文件。

9月15日,浙江省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4日起执行。

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一)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二)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中标后禁止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

1.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招标项目自项目中标之日起(直接发包项目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禁止随意变更关键岗位人员。

2.关键岗位人员确需变更(请假)的,变更(临时增补)人员资格条件不低于原人员资格条件。

关键岗位人员每天必须实名认证、人脸打卡

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将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录入“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以下简称“保障在线”),并在考勤设备上进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和日常打卡,未进行实名制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对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存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随意变更、未按规定履责、未进行实名认证和实名制打卡天数不达标的,予以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1.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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