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死亡2人受伤!住建部:“挂证”总监应承担监理责任,取消监理证书!

建筑 tuoni 2024-02-20 09:22 83 0

来自丨住建部网站

建督罚〔2023〕82号

2022年7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铁提乡第八村排水工程建设中发生一起塌方事故,导致7名建筑工人被埋,其中5人抢救无效身亡、2人受轻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62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政府《对<喀什地区叶城县铁提乡第八村排水工程“7·18”重大塌方事故调查报告>的回复》(喀政复〔2022〕151号)的认定,该重大塌方事故是由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通过中介机构将自己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给企业使用,实际上并没有参与雇佣单位的业务范围内的任何执业活动,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制作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2023〕63号),你于2023年8月9日签收,但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请求。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部决定对你进行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再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果你对本处罚决定不满意,可以自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2023〕127号

经过调查确认,你作为济宁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正式员工(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先后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山东、浙江、江苏等地的多个公司,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属于“挂证”行为。

我部制作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2021〕42号),你签收后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经过研究,决定不采纳该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且3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注册。

如果你对本决定不满意,你可以自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2023〕119号

经过调查确认,你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工作期间,违规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四川省康源联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用欺骗手段获取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制作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2023〕72号),你于2023年8月6日签收,但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由于你已经完成了注销手续,没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允许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果你对本决定不满意,你可以自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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