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得低于3米!结构设计的使用寿命,不得低于70年!

建筑 tuoni 2024-01-23 09:22 64 0

本文来自丨山东省住建厅,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说明!

山东省住建厅于12月20日发布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的通知。以下是其中的重点内容:

住宅层高应不低于3米!结构设计寿命应不低于70年!

住宅设计应提升结构的设计寿命,不低于70年,力求达到100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应不小于120mm,使用装配式时应不小于130mm。

住宅层高应不低于3.00m。配置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住宅,层高应不低于3.10m。鼓励条件允许的项目适当增加空间高度,提升至3.30m以上。

分户墙应使用不小于200mm厚的混凝土墙体(或其他能达到50dB以上的隔声效果的构造措施)。

除厨房、卫生间、阳台外的住宅楼板应安装厚度不小于5mm的隔声垫。

卫生间应优先使用不降板或小降板的同层排水技术。

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光环境应保障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 Lx,且平均时长不少于8h/d。

最高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安装一台电梯,且轿厢深度应不小于1.40m,宽度应不小于1.10m。

入户层为四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安装一部能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候梯厅深度应不小于1.80m。

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应安装两部电梯。电梯候梯厅和楼梯平台共用时,平台深度应不小于2.10m。

首层门厅、地下大堂通往电梯厅的通道净宽度应不小于1.50m。户门外应留有进深不小于1.50m的缓冲空间。

住宅首层可采用下复式结构。

户门洞口宽度单扇门应不小于1.10m,子母门应不小于1.30m,高度应不低于2.30m。

小区地上、地下

小区主要出入口应留有进深不小于10m,面积不小于200㎡的缓冲空间。

地上单元门应使用不小于1.80m×2.30m(宽×高)的金属框等材质的玻璃门。

地上单元大堂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大堂应进行精装修设计,使用与建筑品质相符的耐污、耐久的装饰材料。

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1:1.2,垂直停车车位尺寸不小于2.5m×5.3m,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地下车库主车道净高应不小于2.4m,应形成环线,主车道上方应做高辨识度的顶棚处理。

绿色低碳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不低于50%。

鼓励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进BIM技术在住宅建设全寿命周期应用。

城市面貌

沿快速路、主次干路沿线的建筑应适当加大退让距离,避免形成“一堵墙”。

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

建筑色彩协调统一,不宜超过三种主色,色彩搭配与城市风貌、周边建筑相协调。

注重山墙面及第五立面的设计。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3号),进一步提升全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试行).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9日

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试行)

1 为提高我省住宅设计水平,促进住宅项目品质提升,构建美好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订本指引。

2 本指引适用于山东省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设计,改建和扩建既有住宅为高品质住宅项目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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