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地连廊垮塌 - 4人丧生2人受伤!项目主管、总监遭到拘捕!

建筑 tuoni 2024-01-19 08:22 91 0

来自丨淄博市人民政府、建筑管理

工地安全事关重大,今天我们来总结一起工地连廊事故,引以为戒!

淄博市政府审定了《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药玻管制系列瓶建设项目施工工地“9·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由于没有施工方案,违章搭建连廊模板支撑脚手架,导致正在浇筑混凝土的连廊架体倒塌,造成4死2伤。

调查报告显示

1、实际项目负责人和总监2人被捕,施工队队长和施工管理员2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只是名义上的,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没有资质上岗履职,最终被批捕。

2、12名公务人员被问责。

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被罚款70万元。

2020年9月13日18时4分,位于淄博市沂源经济开发区的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药玻公司管制系列瓶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万元。

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钢管和扣件,违背标准规范搭建连廊模板支撑脚手架,脚手架在连廊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失稳垮塌,导致整个连廊倒塌。

经计算,梁底立杆轴向力设计值为19.28kN。工人在对支撑架体原预留门洞处三排立杆进行封堵搭建作业中,按标准规范上下立杆的连接应采用对接方式,实际采用了上段立杆与下段立杆错开,用直角扣件分别固定在水平杆上的搭建方式,导致直角扣件直接承担立柱轴向力,超出直角扣件极限承载力(经现场取样试验检测:直角扣件承担10kN竖向荷载时出现裂纹破坏),导致立杆失稳垮塌,造成正在浇筑混凝土的连廊架体倒塌。

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

在没有正式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安排事故连廊施工;

项目负责人只是挂个名,不参与工程现场实际管理,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没有证件上岗履职;

对于“危大工程”,没有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针对性的现场施工管理;

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施工前没有接受技术交底,脚手架搭建违反施工标准规范;

施工现场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施工机具、配件管理杂乱,部分钢管、扣件质量不合格,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2、监理单位履职不力

委派无证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监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施工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人员(2人)

刘某利,管制系列瓶项目施工单位实际项目负责人。2020年9月15日,沂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29日,经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刘某强,管制系列瓶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2020年9月15日,沂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29日,经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2、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2人)

杜某彬,施工单位下属施工队队长。在没有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 情况下违法违规安排事故连廊施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王某,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员。安排事故连廊违法违规施工,对连廊模板支撑架体施工质量管理不力,事故发生后伪造相关施工文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二)建议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12人)

1、施工单位有关人员

贾某政,中共党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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