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要求:总监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不得同时受雇于两个或以上的单位!《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发布
山东省住建厅近期发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NO.1人员数量
1.同一工程项目的不同标段分别申请施工许可证,如果监理单位是同一家,那么监理单位可以按照一个项目的标准来配置监理人员。
2.工程项目按照分期或者标段的方式开工,应该根据分期(标段)的实际开工工程规模来配置监理人员。
3.对于超高、超大、超复杂的特殊工程,应该适当增加监理人员的数量。
NO.2在岗时间
1.在施工期间,所有监理人员都应该到岗履行职责,建立考勤记录,每月的考勤天数不低于当月的工作日天数,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请假,应该有书面的材料说明。
2.总监理工程师在各个项目的每月考勤天数总和不低于当月的工作日天数,而且在每个项目的每月考勤天数不低于10天。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能同时在2个或者更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担任职务。
NO.3更换程序
1.项目监理机构要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该由监理企业提出书面的申请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才能更换。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该保持稳定,如果确实需要更换,应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更换后的人员的资格等级不能低于更换前的,更换的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一。
NO.4岗位责任
1.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把必须由自己执行的职责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项目的各个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最高配备人数在5人以上的时候,要安排1名专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备人数少于5人的时候,要指定1名兼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NO.5附件2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一、总监理工程师
1.受到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单位进行执业活动;
3.组织制定监理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监理规划中;
4.组织制定和审批危大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危大工程进行专项的巡查;
5.检查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监理的专题会议;
6.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人数、配备专业和委派制的执行情况等;
7.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8.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参加危大工程的专项方案论证会;
9.组织核查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手续;
10.对严重的隐患签发工程暂停令;
11.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1.按照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
2.参与制定监理规划,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监理规划中;
3.编制危大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手续、维护保养记录;
6.对本专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要求整改,如果情况严重,应该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7.参加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参加安全的例行检查;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